17
歲那年剛從美國回台灣,就遇到生命中第一個較大的挫折:下飛機兩週後去考聯考,結果
7 科總分才
150,連繳志願卡的最低門檻180分都沒有。對從小就被父母灌輸,讀到研究所畢業才是正途的我來說,第一次發現生命的軌跡,似乎不如原先預期。
當時面臨的一個問題是:是否要繼續?但捫心自問,我對「讀書考試」其實沒有太大的興趣或能力。對我來說,那是痛苦又事倍功半的事。因此開始想:為何我要讀大學?而不是做自己更感興趣的程式設計?當時的主要答案是:因為有學位才有好工作,也才會有好收入。
我又問自己,若賺不到所謂的「好收入」會如何?發現答案是:那就有很多東西無法買或擁有:無法買車子、無法買房子、也可能無法過「好的生活」。我問的最後一個問題是:那介於擁有車子、房子、好的生活,和做自己喜歡的事,該選擇哪一個呢?
我發現,如果我可以不需要車子、房子、和好的生活,那就不一定要有好工作、好收入,也就不一定要讀大學,或為了進大學,去做自己不感興趣的事。我還是可以去讀大學,但那會是一種「選擇」,而非一種「不得不」。我可以花大部分
(若非所有)
的時間,做自己喜歡及想做的事,讓自己更快樂。
我 17
歲那年,發現一個道理:若我每個月只需不到一萬元台幣就可生活,那我就不需要為了錢,去做任何我不想做的事。我也可以擁有,選擇要做什麼事的自由。我發現這種「選擇的自由」對我來說更為重要,所以從那時起至今,我每月的花費都在一萬上下。
我後來發現,因為這個選擇,我可以在很多時候,做出很多人無法做的選擇。也可以在很多時候,仍然忠於自己的初衷,繼續做著自己喜歡做、及想要做的事,而非受制於外在。
後來因緣際會,我還是進了研究所。不過第一次和指導老師會面時,就表示自己「只想做研究,不打算畢業」。因為不打算畢業,所以我把許多畢業要求,都盡量延後,而專注在真正重要的研究上。也不須因擔心無法畢業,而強迫自己做一些只是為了滿足老師或制度要求,而「不得不」去做的事。
不過也因為有機會專注在最核心的事務,後來在實驗室只待三年,就達到主要的畢業要求了。
這個原則,在自己開始有小孩後,覺得也很適用。許多父母會覺得,現在養小孩要花許多錢,因此「不得不」要多賺點錢,「不得不」在外面長時間工作,也「不得不」做很多自己雖不情願,但「不得不」做的事。
我對小孩的期望很簡單:就是「健康、快樂」。至於教育,只要會「聽說讀寫、加減乘除」即可。我發現,若把期望降到最低,要花的錢、要煩的心,可以少很多。不但自己負擔較低、壓力較低、也有較多時間陪家人小孩,甚至自己來帶小孩。
道理其實很簡單,也是老生常談:降低要求就容易滿足及快樂。知足常樂、無欲則剛。
直到很最近我才知道,原來有個名人,每個月也花不到一萬台幣,看來實踐這個概念的,的確較有機會獲得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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